- 姿勢:
- 雙腳自然平放。
- 全身重量平均座落臀部。
- 腰幹挺直、不倚桌。
- 前臂平放桌面、左掌五指自然分開平置以固定或移動簿本。
- 兩肩持平、頭部端正。
- 眼與簿面距離保持三十五公分以上。
- 執筆:
- 前臂全部平放桌面以維持穩定性。
- 以大姆指、食指、中指握在筆桿等高的同一環節上距筆尖二、三公分處,筆桿自然靠在虎口處。
- 筆桿與簿面成四十五度角,眼睛需能看到筆尖。
- 運筆:
- 手指輕握,指關節成圓弧狀,除大姆指外,餘四指排列密合,無名指與小指輔助中指,掌心中空。
- 以小指下方手掌側緣為支點,腕關節運筆為主,手指關節運筆為輔。
- 左右筆劃運腕,上下筆劃運指,斜向筆劃腕指並用。
- 附註:
- 鉛筆以B或HB筆心為宜。
- 簿面紙質勿太光滑,國小低年級作業簿格子長寬為二公分x二公分,字旁注音格子為二公分xO‧八公分;中年級以上作業簿格子邊長至少一‧五公分。
- 每一筆劃至少O‧五毫米粗,顏色不宜太淡。
※函中說明(二).為減低學童在小格子內近距離地費眼力書寫,90年4月13日研商「國小低年級學童作業簿格子與執筆寫字相關事宜」會議決議如下:
每一筆劃至少O‧五毫米粗,顏色不宜太淡,鉛筆以B或HB筆心為宜。家長為孩子選購筆具時,應選擇筆芯超過O‧五毫米的筆,以適合學童書寫。
參考資料來源:
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
教育部台(82)體字第O四八三一七號函
教育部公報第二二六期
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
教育部台(90)體字第九OO五五二一七號函修訂
參考資料二:http://etoe.mlc.edu.tw/designf/216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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